「藝霞歌舞劇團」風靡全台的歲月,台灣經濟尚未大幅成長,電視節目亦難以取代現場的聲色之娛,彼時「藝霞」是唯一能與三軍藝工大隊分庭抗禮的民間團隊。

各界對「藝霞」趨之若鶩,可能與一九五七年美國米高梅公司《櫻花戀》一片在台空前賣座有關,因為女主角高以美子飾演的就是歌舞團反串小生。而筆者高中時有緣在後台旁觀「藝霞」人馬忙進忙出的奇特經驗,總算治好了國小迷上《櫻花戀》的後遺症。

民國五十七年,台北師大附中師生為升格國立而興奮不已,各班球棍亦為如何更快速霸占球場,以及日漸加溫的全國少棒大賽操心。

某日,分邊鬥牛的一位戴著黑框眼鏡,鏡腳還用黑帶綁住的瘦高好手,聽到有人談起「藝霞」名號,忍不住插嘴道:「唉,沒什麼啦,藝霞是我家開的啦!」此語一出,全場動作瞬間為之凝結。

「少蓋了!要吹牛也得打個草稿吧?」神射小謝率先質疑,但黑框鏡小王發誓:如果吹牛,就天天請大家免費喝紅茶。於是,週末中午下課後,小王領著三位「大法官」殺往台北市延平北路,筆者有幸忝列其中。

如今四十年過去了,細節種種早已失憶,但場內潮水般間歇起伏的掌聲,和喧鬧歡樂的氣味猶存腦海。小王先領著我們介紹給家中長輩,隨後進場看免費大秀。半場時,又領路到後台,每個演員再忙都會過來招呼一聲;小王的姐姐王月霞和台柱「小咪」見我們東張西望,還親切的問道:「好不好看?歡迎再來哦!」

「藝霞」走進了歷史,但附中歲月裡的這段混進「藝霞」後台的插曲,卻永生難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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